催眠是 相信预先给定的
一个极简且意外的定义。催眠通常被理解为:被他人控制、进入特殊意识状态、被暗示影响。但这里的定义把催眠从"他者控制"扭转为"主体的相信行为"——催眠不是被动地被影响,而是主动地相信了一个预先给定(pre-given)的东西。
"预先给定的"(the pre-given)——这个术语在现象学中有精确的位置。胡塞尔的生活世界(Lebenswelt)就是"预先给定的"——在我们反思之前,世界已经被理所当然地接受了。海德格尔的"在世存在"(In-der-Welt-sein)——世界不是我们选择进入的,而是我们被抛入其中的、预先给定的境遇。
催眠师不是控制者,而是"预先给定者"。他不是一个施加魔力的权威,而是为一个框架提供了初始条件,被催眠者选择进入这个框架,将其体验为"本来就如此"。这与日常的"信念"有深刻的结构相似性——我们相信的大部分东西(语言的规则、社会的规范、科学的范式)本质上都是"预先给定的",只是我们通常不这么体验它们。
与"规定"的对话:此前"判断不如理解,理解不如规定"中,"规定"是最高的认知活动——设定现实的条件和规则。催眠是"规定"的极端形式:一个人(催眠师)"规定"了一个世界,另一个人(被催眠者)选择"相信"这个世界的预先给定性。催眠师做的是"规定",被催眠者做的是"接受规定"。
这条定义由此打开了一个更广阔的视角:我们日常的"清醒"状态,可能也只是在对一些未经审视的"预先给定"保持相信。区别不在于是否在催眠中,而在于"预先给定"的来源和我们对它是否有选择的意识。